一房一价
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,着力解决当前商品房销售中存在的标价混乱,信息不透明、价格欺诈等问题,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《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》,专门对商品房销售的明码标价问题作出规定,要求商品房销售要实行一套一标价。
2018年1月10日,邯郸市人民政府为加强商品房销售监管,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,整顿商品房交易市场秩序,切实维护商品房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并结合我市实际,发布了《邯郸市商品房销售监管的若干规定》(邯政规[2018]1号)。
防止“虚假宣传”、“一房多价”
规定中指出:“已取得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》或已经现售备案的,应在销售现场显著位置公示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》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》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》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》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》(现售备案证明)、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、住宅质量保证书示范文本、住宅使用说明书示范文本、预(销)售方案、一房一价等相关资料。”
规定中还明确指出:“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接受价格主管部门对新建商品住房预(销)售价格的指导,已取得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》或已经现售备案的商品房项目,应在10日内公开进行销售,”“同时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、一房一价规定,不得超出发展改革(物价)部门核准备案的价格对外销售,不得哄抬房价,不得以捆绑搭售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,迫使购房人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价格。”
违法违规行为处理
规定中指出“已取得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》,未按规定实行商品房明码标价、一房一价或进行价格欺诈、捆绑收费的,由发展改革(物价)部门依法查处”。
本网站(商品房透明销售网)通过展示开发商向物价部门申报的销售备案价格,来体现房价的透明、公正、权威,辅助邯郸市政府推动房产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。一房一价的展示采用楼盘表形式展示到户,通过查看楼盘的分户价格、销售进度和实时状态,让用户更直观查看楼盘,做到明明白白购房。
更新时间:2018-11-02 16:13:16
特别感谢:邯郸市房产交易管理中心